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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方式向社会化拓展是军委总部着眼有效履行我军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高瞻远瞩、顶层运筹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00年军委3号文件下发以来,辽宁省军区抓住机遇,大胆实践,保障社会化工作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果。(减少保障官兵149人,分流移交职工1187人,年节约保障经费近2000万元,服务满意率超过90%)2006年,被四总部评为全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先进单位”;2010年,被总后勤部确定为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和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试点单位。
军地协同,强势推进
辽宁省作为国家推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龙头省份,经济底子雄厚,市场发育完全,具有施行军队社会化保障的扎实基础。近年来,辽宁省军区注意发挥自身联结军地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省委、省政府一起,锐意进取,靠前作为,军队保障社会化工作强力推进、强势展开。
2000年,辽宁省军区与省委、省政府密切沟通协作,成立了由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牵头的军队保障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吸收军地28个相关部门参加,各地市按照“有人办事、有机构承接”的原则进行配套,形成了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2003年,辽宁在东北三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驻军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健全了“联席会议研讨,联动沟通落实、联合检查督导”工作机制。2004年,全省14个市全部出台相应的配套贯彻意见。近年来,先后5次召开全区性社会化改革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会议。支持驻军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军民共建和评选“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8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接受军地人大代表的审议监督。
优选模式,整体展开
辽宁省军区后勤保障摊子大,矛盾突出。我们着眼既要有利于改革顺畅推进,又要确保军地和谐稳定的目标,把本级机关作为社会化改革的重点、攻克的难点、部队的示范来抓,确保推一项成一项。
饮食保障。省军区机关原有2个军官食堂,保障人员23人。2005年,我们引进社会力量进行保障,平时负责饮食服务,战时依据平战转换方案履行保障任务。截止目前,省军区所属14个军分区食堂士兵炊事员全部由非现役公勤人员替代,各预备役师(旅)炊事员全部由临时用工保障。全区137名战士因此走出食堂,重返训练场。
商业服务。2002年,省军区机关和非作战部队71个军人服务社全部撤销,分流安置各类人员170人。2005年我们引进 “沈阳鑫美多超市”进驻省军区机关。同年,省军区边海防部队7个军人服务社同步撤销,商业服务全部由社会提供。
营房保障。2002年,省军区撤销原营房修缮队,分流后的职工分别成立机关物业管理处和编入锅炉安装队,履行物业化小区监管、供暖收费、为部队提供锅炉维修服务等职能。针对省军区系统营房坐落分散、保障难度大的实际,我们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把水电暖保障逐步向社会移交。目前,省军区机关公寓区、军事行政区的营房保洁维修、营区绿化美化均由地方服务公司进行合同保障;售房区则引进2个物业公司,实行社会化保障。(同期声:2006年开始,我们辽宁省军区的部队营房逐步移交给地方专业公司管理。目前,92%的水电,87%的供暖、边海防部队17.5万平方米的住宅已经实现了社会化保障。)
公务用车。省军区原有各类服务保障用车近百台,2004年采取契约服务方式改革后,所属单位通勤车全部停发,累计封存、报废、停用31台。省军区本级设立4个“军队保障社会化公交专用站”,有驻军的大中城市公交线路增设站点55个,延伸服务到营区。大连市开设军区海防团官兵客运延长线,始发站就设在营院内。
医疗保障。2004年,省军区所属2585名职工的医疗保障率先全部纳入属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做法在全军医改试点总结大会上交流。目前,省军区驻地偏远的76个小散远直单位门(急)诊已经完成就近就便有偿医疗改革,纳入当地医疗体系进行保障;鞍山干休所因距离部队体系医院较远,26名老干部急诊服务由当地医疗体系提供,享受市级领导待遇。
油料保障。2004年,在辽宁省境内沈大、沈山、沈丹三条高速公路两侧开设6对地方代供军车加油站,为过往军车提供全天候加油服务。2005年,鞍山、本溪、阜新、盘锦4个军分区不再开设专用加油站,油料供应依托地方进行代储代加;远离军队油料供应点的长海县人武部,军车加油采取货币化形式,从当地自购保障。
职工管理。省军区系统职工数量较多,2000年达3978人。按照总部“职工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十年累计分流安置125人、调离转岗144人、移交安置918人;1100名人武部职工全部交纳入县区劳动人事部门管理,地方财政保障。目前,全区职工通用专业培训与沈阳技师学院签订委托协议;正式职工推行岗位聘用制,社会人员实行合同制。职工队伍始终保持稳定,成为促进省军区全面建设的有效力量。
拓展范围,深化发展
辽宁省军区在全力做好本系统、全领域保障社会化改革的同时,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努力为所有驻辽部队及全军兄弟单位尽好责、服好务。
近年来,随着军用土地建设空间越来越少,住房保障已经成为困扰部队各级首长的一大难题,军队保障社会化的重大课题。2007年沈阳军区“大庆会议”召开后,辽宁省军区积极协调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驻地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的通知》,明确了军队人员住房的编制规划、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军地合力抓好落实。截止2009年,辽宁省各级政府为驻军、武警部队无偿划拨建房用地5.756万平方米,政策支持驻军自建住房48.3万平方米,解决经济适用住房15.3万平方米,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1.35亿元。目前,省政府、省军区正拟制《辽宁省军队人员住房供应社会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军地主管部门的职责架构和制度运行,推动驻辽部队住房社会化有法可依,持续规范运转。(同期声:辽宁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共同推动的军队人员住房保障社会化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为部队科学发展,为建设第二故乡做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接收全军移交地方安置的职工数量多、任务重,关系部队稳定和社会和谐。为使进辽宁省安置的职工移交工作实现“软着陆”,争取省财政每年拿出1500万元列入专项预算,督导各市、区参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配套补贴资金;协调推行职工移交“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定”,逐人、逐事、逐项落实。截止2009年底,省军区累计协调地方移交安置职工7483名,每年为全军各部队减少供养费用1.6亿元。(同期声:职工移交一直是我们党委首长十分关注和头疼的工作。对于这个问题,辽宁省军区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帮了我们的大忙,谢谢省军区!)
十年改革,十年收获,辽宁省军区保障社会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压缩了摊子,减轻了负担,提高了保障质量和效益。深化改革,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定落实胡主席、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走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的科学发展之路,把军队保障社会化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